小甲6岁 父母离异 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 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 在场

职业资格 幼儿园,父母,午餐 已帮助 人

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D.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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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A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因此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小甲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甲父母已经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根据《民通意见》第158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应当由小甲之母承担赔偿责任,小甲之父不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由于小甲与小乙发生打斗是发生在幼儿园,而且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这致使小乙的受伤得以发生,因此,小乙的受伤与带班老师丙的失职是有密切联系的,根据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该幼儿园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在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后,幼儿园可以向失职的丙追偿,丙不必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