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 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6日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 之后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付款。因为甲公司仓库存储空间不足 其于2006年5月9日便向乙公司提出提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公司,合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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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按照《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因此,乙公司可以拒绝甲公司的提前履行,但若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可提前履行,因此而给乙公司增加的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