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 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
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律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 ,但依以色列法律则可以承认他们的离婚。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利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一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以色列法律解决;二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请问:
(1) 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哪一个是先决问题?
(2) 对于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3) 如依照德国著名学者汪格尔、梅希奥的观点,该案将如何判决?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热搜:以下颜色哪一对是补色关系
-
正确答案:
(1)法院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诉问题时, 得以首先解决另一个问题为条件, 这时,便可把该争讼的问题称为 “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这需要首先予以解决的问题称为“先决问题” 。本案中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为先决问题。 如依照德国著名学者汪格尔、梅希奥的观点,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2)主张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以梅希奥、温格勒、罗伯逊、沃尔夫、安东为代表。 主张以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来制定先决问题都准据法,以拉布、莫利、努斯鲍姆、科马克为代表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按先决问题与哪个法律有着更密切的联系
(3)本案中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的离婚有效性先决问题应依据主要问题所属国家(以色列)冲突规范来指定准据法,该婚姻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