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选项中 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政府公告 B.计算机软件 C.小说 D.公共讲堂的演说
客体,讲堂,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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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 时事新闻;(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政府公告就属于(1)中的内容,因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