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对司法官规定了明确的刑事责任 即凡是“五罚不服 正于五过”。其中把报私怨而枉法的称为(
司法官,私怨,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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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西周的“五过”是司法官渎职犯罪的罪名。“五过”指的是:(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2)“惟反”,指挟私怨报复而枉法;(3) “惟内”,指为亲属利益而徇私;(4)“惟货”,指贪赃受贿枉法;(5)“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是法官渎职犯罪,都以“五过”之罪予以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