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签订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职业资格 企业,公司,人员 已帮助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这四种犯罪的共同主体是()。

A.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经办的工作人员B.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C.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D.国有公司、企业的上级领导

热搜: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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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B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