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生产电脑配件的专业民营IT公司 李某为该公司采购部采购员。在采购原材料的过程 中 李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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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生产电脑配件的专业民营IT公司, 李某为该公司采购部采购员。在采购原材料的过程 中,李某收取供货商乙公司负责人严某的银行卡一张, 内有现金人民币两万元,后李某将现金取出据为己有, 并淘汰了乙公司的众多竞争对手而采购了乙公司大批 原材料。据此,李某的行为构成:( )
A.不构成犯罪
B.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D.滥用职权罪
热搜: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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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我国《刑法》第163条第1款规定:“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 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