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逃匿 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 序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贪污贿赂犯罪案
所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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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 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 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 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 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 应当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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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考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详解】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定 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为 新增设的特别程序之一。《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对 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A选项错谈,申请主 体应为人民检察院,B选项正确。第281条第1款规定:“没收违法 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C项由基层法院审理错误。第283条 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 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D项“中止审理”表 述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