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被立案侦査 侦查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甲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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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査,侦查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甲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

A.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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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BCD

    A、B、C、D

    考点:监视居住的条件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 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 机关执行。”故ABCD都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