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 的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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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A.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B. “为他人谋取利益”必须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后

C. “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

D. “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是收受型受贿罪的要件,也是索取型受贿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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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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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AC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底线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因此,A项正确,当选。“为他人谋取利益” 既可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前,也可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后,因此,B项错误,不选。“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性质并未受到限制,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因此,C项正确,当选。“为他人谋取利益”仅是收受型受贿罪的要件,不是索取型受贿罪的要件,后者仅须索取贿赂即构成受贿罪,因此,D项错误, 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