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或者哪些属于不予办理公证程序 的情形?(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
民事,行为能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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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或者哪些属于不予办理公证程序 的情形?(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B.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C.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 不能办结的
D.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 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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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
。《公证法》第31条规定了公证机构不予办 理公证的9种情形。不予办理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 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不予办理公 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而且,公 证机构应当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 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 50条的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 应当终止公证:(1)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 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的;(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 回公证申请的;(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 证巳无意义的;(4)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 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5)其他应当 终止的情形。终止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 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终止公证的决定应当书 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而且,公证机构应当根据 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