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任职 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哪一项?(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 郑某在甲市中级人
法官,夫妻关系,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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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哪一项?( )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 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 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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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 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 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 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 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 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第15 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 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 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