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甲国的华侨齐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 后 齐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 具有中国国
法院,中国,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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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甲国的华侨齐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 齐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 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齐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 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 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齐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 甲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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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 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 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 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 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齐某原住 所地法院、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又依《民通意见》第188条,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 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CD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