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 备事宜清单》 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A.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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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 备事宜清单》,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
A. 10 年 B. 9 年
C. 5年 D.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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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本题考查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1905 年清廷提出“仿行宪政”,1908年8月27日公布了“预 备立宪”计划——《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 1908年至1916年,以9年为“预备立宪”期限,制定实 施刑律、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等法典, 宣布从1917年始行宪政。这显然是以“预备”为借 口,缓和国内外矛盾。其实质正如孙中山所说,是清廷 “谋中央集权,拿宪法作愚民的工具”。因此,本题的 正确选项为B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