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63条规定 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 加重理由 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
规定,刑法,手枪
已帮助 人
《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 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法院在审理 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 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 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 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 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条款作出 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 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 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 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 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某危害性并不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 体系解释
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 目的解释
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种纯粹 的事实判断
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 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 “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
-
答案:BD
。法官甲的解释非为体系解释,而应为文义解 释和目的解释,因此A项错误。法官乙的解释属于目的解 释,因此B项正确。法官甲与法官乙对仿真手抢是不是枪 的判断各异,这说明在判断过程中受到法官价值观的影 响,因而这一判断非为纯粹的事实判断,故C项不?合题意。 法官之间的争议表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并 不是完全确定的,、封闭的,而法律解释存在解释.循环,可以 帮助人们防止孤立地、断章取义地理解法律,D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