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 一年 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 嘱。李某生
国籍,中国,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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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 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 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義。乙国 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 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 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 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 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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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根据《民法通则》第149条,因李某去世时在 乙国有住所,且其子女争议的股票、银行存款等遗产系动 产,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规定。乙 国冲突规范虽然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但 是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通意见》第178条第2款中规 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 法通则》第8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意味 着,我国只采纳“实质指定”制度,认为引用的外国法只包 括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规范。这一规定隐含着不采用反 致制度。因此A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