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

职业资格 清末,法典,司法 已帮助 人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问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 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热搜: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C

    。清政府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的一系列变革主要表现为: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具有审判职能;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有权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地方审判活动;实行审检合署。所谓的审检合署,就是指在各级审判衙门中相应设置初级检察厅、地方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及总检察厅。因此,选项C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