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 本地区经济发

职业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本地区 已帮助 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 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 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

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

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晌

热搜: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规定与“法律面前人义平等”原则没有不符之处,B项表述不能成立。一般认为,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但必须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每一具体的法律都有相应的政治内容,都反映某种政治要求。同时,法在形式、程序和技术上的特有属性,使法在反映一定的政治要求时必须同时满足法自身特有属性的要求。法的相对独立性不只对经济基础的,也表现在对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关系中。在此意义上,更可能深刻理解所谓法治政治。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也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的发展变化,D项表述不符合事实,也过于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