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 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 他深人基层 依靠群众 就地办案 形式灵活 手续

职业资格 陕甘宁边区,庭长,典范 已帮助 人

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人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

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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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B

    本题中“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司法问题,不涉及行政执法、立法问题,故A、D项首先应该排除。而C项“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的表述,“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从中国国情出发形成的审判方式,但不是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结果,题S中根本就没有提到有何国外法治经验。因此总体而言C项不能成立,不符合题意。B项“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最符合题目要求,为本题的参考答案。“马锡五审判方式”反映了司法为民的内容,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特征,从而努力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