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出生在甲国 其父亲是乙国人 母亲是 丙 丁双重国籍人 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 甲丙两国 采取纯粹
国籍,国人,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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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 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 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 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 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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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甲丙两国都是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即只有 在该国出生的才能取得该国国籍,高某在甲国出生,因此 高某取得甲国国籍,而不可能取得丙国国籍,AB都是错误 的。、乙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即只要当事人的父母 一方属于乙国人,即可取得乙国国籍,高某的父亲是乙国 人,因此高某可以取得乙国国籍;丁国也是采用纯粹双系 血统主义,高茱的母亲具有丁国国籍,因此高某可以取得 丁国国籍,C项正确,D项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