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进超市购物 将装有手饰 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 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 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

职业资格 超市,须知,挎包 已帮助 人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手饰、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存包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则:()

A.该《存包须知》属于格式条款

B.该《存包须知》并未订入合同

C.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

D.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

热搜:企业管理者将其持有的现金投资于现金等价物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C

    。本题涉及格式条款的问题。依《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拟定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格式条款具有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本题中,存包须知为反复使用而拟定的条款,为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在顾客存包时能够清楚了解,应认为订入商场与每个存包顾客之间的存包保管合同之中。但该格式条款内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在现实中,如果申明该物品的价值,经验收确认的应按确认的价值赔偿,未申明的可按普通物件赔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