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持有维多利公司60%的股权 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尚有乙 丙 丁 戊4名股东 合计持股4

职业资格 公司,股东,股权 已帮助 人

甲为持有维多利公司60%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尚有乙、丙、丁、戊4名股东,合计持股40%。某日,甲为了谋取高额报酬,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不动产为希望阳光公司提供担保。针对甲而言,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其行为属于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甲因此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B.若因为_担保责任而导致公司破产,甲亦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若因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则甲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若因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公司破产,则甲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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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

    。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A选项不存在股东忠实义务的问题,A选项错误。股东不能行使公司的权利,甲的违反章程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是以其董事长身份所为,故B选项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C选项说法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 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D选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