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 向乙公司签发 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丁公司在汇票 上签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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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 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 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曰无条件 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 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 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 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琅疵为抗辩理由拒绝 向丙公司付款
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 ’方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 为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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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 丙公司,则票据债务人甲公司不得以与乙公司之间的原因关系对抗持票人丙公司,B选项不应选。根据《票据法》 第13条第1、2款,付款人某银行可以以与持票人丙公司之间的直接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抗辩,A选项正确。C选项中关于承兑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抗辩的说法错误。[需要指出的是,本题中的汇票是商业承兌汇票,付款人(承兑人)应为银行以外的企业,付款人不可能是银行,这是本题的瑕疵之处]. .
汇票是出票人委托他人进行付款的票据。为增强票 据的流通性和付款的确定性,使这种委托关系变得单纯,就不得附条件,如果票据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则导致 票据无效。《票据法》第22条第2项规定“无条件支付的 委托”为汇票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D选项车甲公司出票时记载“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D 选项不应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