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 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
重点大学,情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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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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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D
。邀请他人吃饭时,邀请人并不希望发生民法上的效果,使被邀请者因此取得民法上的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仅仅成立一种“好意施惠关系”或“情谊关系”,A项中甲的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这其实是一个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人的一种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0条,孙某的日记就其内容来看其实是一份遗嘱,而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属于要约,他人投币行为属于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