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系夫妻 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 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 有一女丙。张某在 2010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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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 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 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 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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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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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AC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 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 继承人张某已经通过遗嘱将房产处分给李某,因此,李某可以通过张某遗嘱继承该房产。可见,A 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 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 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因此,丙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对张某遗嘱处分之外的遗产主张权利。可见,B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 始。可见,在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已经取得该房产所 有权。由此,C选项表述正确,当选;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