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 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 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 甲对此知情。关
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 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追认 B.甲有权撤销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D.丙有权撤销
-
答案:ABC
【考点】 无权代理;欺诈行为的效力
【详解】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 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 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甲 委托乙采购电脑,乙却购买手机,其构成无权代理,甲有权追认, 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 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 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乙受丙诱骗高 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虽然甲对丙销售劣质手机知情,但是不妨 碍丙对乙构成欺诈,对于该买卖合同的受损害方曱有权撤销手机买 卖合同,代理人乙也可以被代理人甲的名义撤销该手机买卖合同, 所以,B、C选项正确。在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中,只有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以,欺诈方丙无权撤 销。同时,《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 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 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 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 的方式作出。”依该条规定,无权代理的相对人,仅在善意时,可在 被代理人追认前撤销,所以,恶意的丙亦无撤销权。所以,D选项 错谈。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陷阱】 在本题中,虽然被代理人曱知晓丙实施欺诈行为,但 实质与丙为意思表示磋商、订立买卖合同的代理人乙并不知情,丙 仍然构成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