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 丙 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 银行设定抵押 戊 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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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 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 7?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 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 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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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BC

    【答案】 ABC

    【考点】一物多保的责任分担及实行顺位

    【详解】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 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 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 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 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按规定,丙、丁以各自 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未约定担保的债权份额或顺序,乙银 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选项正确;抵押人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其他抵押人 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所以,B选项正确。《担保法》第21条规 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 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法解释》第19条规定,“两个以 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 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 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戊、己分别向 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对曱欠乙 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债权人乙银行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 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戊承担保证责任后, 必须先向债务人甲追偿,仅向甲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要求己平均分 担,所以,D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