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A.甲向乙借款10万元 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B.甲不知诉
本息,情形,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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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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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获 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债的 发生依据之一,不当得利成立后,就在受益人与受 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 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 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利息5万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超过部分无 效。无效部分即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应由乙将不当 利益返还给甲,可见,A选项不当选。
《民通意见》第171条规定,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因 此,债务人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不构成不当得利。可见,B选项当选。选项C和选项D显然都构成不当得利,均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