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 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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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
B.双方当事^达或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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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D
。对于选项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隋况下才能进行调解,严格说来这是错误的,因为离婚案件必须先经调解,也就是说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就可以进行调解,当然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应当及时判决。选项B错误,因为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发送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制作判决书,对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的离婚案件;二是涉外民事诉讼中,例如《民诉意见》第310条规定。要注意,这里用的都是“可以”而不是应当,那么既然是“可以”发送判决书,当然也可以不制作判决书而发送调解书,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是对的。选项D是错的,按照《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D项说法太笼统;当然,这里指的是诉讼中的调解,要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区分开,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