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李某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 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 遂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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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李某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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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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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法条依据为《民诉意见》第220条,因此A正确。选项B错误,因为支付令异议的审查仅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对于选项C,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

    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该项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221条,C项就是只提出没有钱还,没有清偿能力,只是说是两个月后还,这同样不能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对于选项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这里说的是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属于“其他”法院的范围,因此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该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