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 生育1个儿子 周甲。1994年 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 周 甲

职业资格 吴某,监护人,法院 已帮助 人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1个儿子 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 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 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 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 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 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A.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B.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 的探望

C.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D.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 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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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C

    。本题涉及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以及探望权问 题。依《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 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护能力的情况下,才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其监 护人。依《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 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 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 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周某并未丧失对周 甲的监护人资格,离婚不是理由。周甲作为未成年人, 不具有同意的意思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