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 因公牺牲军人 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 由县级
抚恤金,遗属,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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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A. 10% B.20% C.30% 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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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