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收养关系一经成立 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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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

B.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的规定

C.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改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

D.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

热搜: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不正确的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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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D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收养的消解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但收养关系的成立并不能改变彼此的自然血亲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仍受《婚姻法》中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