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厂研制出了一种抗癌新药 为了抢占市场 在未取得批准文件的情况下 就马上投入生产和销售 药厂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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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药厂研制出了一种抗癌新药,为了抢占市场,在未取得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就马上投入生产和销售,药厂获得的利润高达500万元,服了该药的人也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则该药厂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假药罪
C.生产、销售劣药罪
D.不构成犯罪
热搜: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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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考点】生产、销售假药罪
【解析】《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该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该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在本案中,某药厂研制出来的抗癌新药,未获得批准文号,就投入生产和销售。根据规定,某药厂的新药应当按照假药论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14条进行了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再要求“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只要有生产、销售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