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两名在校大学生个人合伙开设一书店 登记字号为“天一书社” 聘请丙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后因

职业资格 书社,经营管理,字号 已帮助 人

甲、乙两名在校大学生个人合伙开设一书店,登记字号为“天一书社”,聘请丙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后因拖欠图书供应商购书款万余元,供应商欲诉诸法院。本案的被告应当包括:( )

A.甲 B.乙 C.丙 D.天一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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