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现合伙人甲因个人原因 想要退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职业资格 合伙人,丙丁,期限 已帮助 人

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合伙人甲因个人原因,想要退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B.因合伙协议未约定明确的合伙期限,甲可以随时退伙

C.甲只有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退伙

D.甲可以随时退伙,但是应当提煎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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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

    《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选项A正确,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选项B错误,对于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无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须满足的前提是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所以选项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