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 由于家境贫寒 心理失衡 欲报复社会。某日晚他在亲戚家喝酒后 无证驾

招录类 修配厂,家境,酒后 已帮助 人

刘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某日晚他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路,接连撞伤数人,在其他人呼喊、阻拦下仍不停车,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刘某本人也受伤。该案中,刘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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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C

    题中所述情形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题中刘某的主观心理状态应认定为故意,刘某不顾社会的公共安全,酗酒违章驾车,不计后果,因而发生严重后果,所以应认定刘某触犯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