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生产 销售假药 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卫类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假药 已帮助 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中度残疾, 应当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

C.后果特别严重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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