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 出现不传达贯彻 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行业问题 党组织,方针 已帮助 人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出现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或()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热搜:下列何项依法在行政诉讼中不负责举证责任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AB
    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