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是()。A.制订公司的利润分

财经类 股份有限公司,职权,利润 已帮助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是()。

A.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D.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热搜:关于股东代表诉讼,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B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包括: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A、C、D是董事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