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2011年2月。2016年2月15日 该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通过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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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2011年2月。2016年2月15日,该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通过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知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

(1)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500万元。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因种种原因,该股份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首发未为成功,于2016年3月决定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据了解,本次发行后股东人数可能会超过200人;本次定向发行对象除了公司股东以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50名。

要求:

(1)根据本题所提示的内容,该公司是否符合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如果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鼓励原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3)如果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且无老股转让计划,应当采用何种定价、发行方式?并说明理由。

(4)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10家,股票还能顺利发行吗?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的,投资者能不能同时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不是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并分别说明理由。

(5)如果有网上投资者连续几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会不会影响其今后申购新股?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必须履行哪些手续?

(7)该公司确定的发行对象及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8)类似定向发行股份应该在何时完成?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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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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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该公司符合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法律规定,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②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③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④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⑤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如果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鼓励原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老股东已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

    (3)如果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且无老股转让计划,应当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而且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法律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

    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采用网上询价和配售。

    (4)①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10家,股票应当中止发行。因为法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超过)4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20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②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的,投资者不能同时参与。因为法律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投资者应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因为法律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才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5)如果有网上投资者连续几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达到一定程度会影响其今后申购新股。法律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当该公司的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时,其必须申请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7)该公司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但人数不合法。法律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①公司股东;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③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第②项、第③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8)法律规定,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首发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