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黄某为某剧团演员 2017年12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薪收入8 000元(
中国公民黄某为某剧团演员,2017年12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薪收入8 000元(未扣除个人按规定标准负担的“三险一金”1600),当月取得年终奖金36 000元。
(2)每周到某歌厅参加演出一次,每次收入1 200元,当月收入为4 800元。
(3)取得某公司债券到期兑付的利息1 000元,该债券黄某持有时间为18个月。
(4)转让上海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股票获得转让收入30 000元。
(5)在A国参加演出一次,取得收入10 000元,已按该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元;在B国杂志发表文章一部,取得稿酬6 000元,已按B国家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12月份在歌厅演出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12月份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12月份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境外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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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终奖适用税率:税率=36000÷12=3000元,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105。
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 -1600 -3500)×10% - 105+36000×10% -105=3680(元)
(2)在歌厅演出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1 200×4×(1 - 20%)×20%=768(元)
【提示】属于同一事项的连续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次。
(3)债券利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20%= 200(元)
(4)境内上市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
(5)A国所得扣除限额=10000×(1 -20%)×20% =1600(元)
A国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 -1000= 600(元)
B国所得扣除限额=6 000×(1- 20%)×20%×(1- 30%)=672(元)
B国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672 -600= 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