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 原值500万元 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

财经类 消费税,加工费,商品 已帮助 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原值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消费税税额为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商品时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为( )万元。

A.0

B.30

C.34

D.64

热搜: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