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 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有资格担
公司,根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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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A.甲公司董事乙
B.甲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女儿丙
C.曾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丁律师
D.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事后重新获取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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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资格。选项A:现任债务人甲公司的董事,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管理人:选项B:丙与债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管理人;选项c: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的,不得担任甲公司管理人,丁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时问在3年之前,不影响其担任甲公司的竹理人。选项D: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