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拥有一宗土地的使用权 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其出租给乙使用 租期5年。2005年 甲因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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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拥有一宗土地的使用权,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其出租给乙使用,租期5年。2005年,甲因债务问题,将该地块抵押给丙,则()。

A.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止,应由乙丙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B.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就由乙丙协商确定

C.乙应将租金直接支付给丙

D.甲仍有权收取乙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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