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6】23号文的适用范围是()。A.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B.经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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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6】23号文的适用范围是()。

A.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

B.经法院裁定企业进入重整的会计处理

C.经法院裁定企业进入和解程序的会计处理

D.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或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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