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主营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 销售白酒5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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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销售白酒5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8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啤酒6吨,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按合同约定,于2012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2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税额合计应为()元。
A.41268.72 B.40268.72
C.40448.72 D.40663.72
热搜: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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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增值税销项税=(80000+3000÷1.17+23400÷1.17)X17%=17435.90(元)销售啤酒每吨出厂价格=(23400+1170)÷1.17÷6=3500(元) 3000元/吨,所以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
则应纳消费税税额=(80000+3000÷1.17)X20%+5X2000XO.5+6X250=23012.82(元)
则缴纳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合计=17435.90+23012.82=40448.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