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作为注册税务师 根据下述资料代为计算 该企业2012年4?6月“免 抵 退”及应纳增 值税税
要求:作为注册税务师,根据下述资料代为计算 该企业2012年4?6月“免、抵、退”及应纳增 值税税额,并作相关账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加工货物出口,出口 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3%,2011年1 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并按税务机关 审批的退税金额核算免抵退税,20W年4?6月有 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 2012年4月,外购原材料一批不含税价格 9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购人包装 物一批,购进不含税价格100万元,同时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 人民币400万元验收人库,上述采购业务款项均 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1. 4万元。
(2) 2012年4月将外购材料内销,不含税销售 额3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额折 合人民币600万元;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 收人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 2012年5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8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52万元;2012年5月,未 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 2012年6月10日,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 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证明上补 开“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8万元。2012年6月 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4 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 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数与《生产企业出 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申报数一 致。本月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68万元,款 项全部收到;同时,企业将3月外购的一批材料 用于厂房建设,所用材料的成本为108万元,其 中含运费成本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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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2012 年 4 月
①购进货物的处理
借:原材料 9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应付账款 1053
借:周转材料 1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应付账款 117
借:原材料 400
贷:应付账款 400
②内销货物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351
贷:主#业务收人一内销 3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③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600
贷:主营业务收人一进料加工贸易 600
④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0X (17% 一 13%) =?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24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出)24
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人一来料加工贸易 100
⑤按出口销售额比例分摊进项税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耗用的国内料件进项税额 =100/ (300+600 + 100) X (153 + 17) = 17 (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来料加工贸易出口 17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出) 17
⑥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箅 期末留抵税额
=51— (153 + 17 - 24- 17) - 11. 4=- 89. 4 (万元)
月应纳税额=0
(2) 2012 年 5 月
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注明 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8万 元,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一8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出) 一 8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征税率 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 扣税额抵减额=O — 8= — 8万元 0,则8万元 留待下期抵减。
(3) 2012年6月10日,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 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作如下会 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一8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出) 一 8
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阽 企业将外购材料用于厂房建设,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25.60
贷:原材料 10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
17.60 [100X17% + 8+ (1-7%) X7%] 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月应纳税额
=68 — [0 —(17.60 —8 — 8)] — 89.4= — 19.8 (万元)
免抵退税额的处理
根据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 免税证明》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 价X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 X13% — 52 = 26 (万元),因6月免抵退税额26 万元 2010年6月末留抵税额19. 8万元,所 以,当期应退税额=19.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 =26-19.8 = 6.2 (万元),当期无留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一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9.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 产品应纳税额) 6.2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