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4月5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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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 1/20,n/30。根据资料回答下面问题。
假定甲公司4月13 B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A. 206388 B. 210600 C.229320 D. 234000
热搜: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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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在总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按扣除商业折扣,但不扣除现金折扣的总价计算,则销
售额= 200000X (1-10%) =180000(元);增值税=180000X 17% = 30600(元);
应收账款= 180000 + 30600 = 210600(元);现金折扣=210600 X 2% = 4212(元);
实际收到的价款=210600 — 4212 = 20638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