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 000万元 发行
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 000万元,发行费用为1 6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账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每年的1月1日为付息日;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2012年1月1日,该交易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P/S,6%,1)=0.9434;(P/S,6%,2)=0.8900;(P/S,6%,3)=0.8396]
A、10 745.9
B、89 254.1
C、10 573.97
D、98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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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答案解析】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100 000×1.5%×0.9434+100 000×2%×0.8900+(100 000×2.5%+100 000)×0.8396=89 254.1(万元);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100 000-89 254.1=10 745.9(万元)。
负债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1 600×89 254.1/(89 254.1+10 745.9)=1 428.07(万元);
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1 600×10 745.9/(89 254.1+10 745.9)=171.93(万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 000-1 600)98 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100 000-89 254.1+1 428.07)12 173.97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745.9-171.93)10 573.97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 573.97万元。
